依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精神,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现将我校2018年度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拥有高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职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职员及校外兼课职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2、 工作安排:
1、各学院拟申请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自即日起一周内在各学院党政办公室人事干事处预报名并自行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在教师资格专题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请。
2、2018年4月2日至4月12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请,请申请人务必在此时间段内申报,过时系统关闭,没办法补报,责任自负。
3、3月26日至3月30日,上午7:30至10:30,申请人携带有关证件和下载的体检表自行前往南京军区总医院6楼体检中心挂号缴费体检,成本自理。
4、4月16日至4月20日,学院组织完成对申报职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思想品德鉴别、现场确认等有关工作。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需要上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安排,请各有关单位人事干事3月27近日上报测试安排状况表及其电子版,参见附件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状况。,以备省教育厅检查。
现场确认时:申报职员自备档案袋,封面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将全部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需要顺序装订入档案袋内,上报学院,学院认真核对复印件和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还原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在验核状况栏打,依规定可以免于提供材料的请注免。审核人在现场确认人签字栏内签名。
5、4月25日,学院把材料齐全者的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同时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职员花名册纸质版及其电子版。
6、4月30近日,校教师资格专家审察委员会对申报材料核实、审察和认定并上报教育厅。
3、网上申报步骤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根据网站提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
2、依据系统提示,阅读申请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需要注意的地方。
注意:资格类型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认定机构选择江苏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选择确认点时选择本人任教学校。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注意:所填身份信息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登录信息中所设置的密码用于后续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注册信息查询、修改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请妥善保存。密码找回邮箱是申请人忘记密码,用找回密码功能接收系统发送密码的电子邮箱,请务必填写正确的电子信箱地址。申请信息中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假如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工作单位的学校名字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根据时间先后填写,需要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历程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及学历层次。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
4、依次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注意:申请人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测试,若符合需要,将给出你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表明申报信息已经提交成功。假如系统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须依据提示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改后第三提交,直到系统显示你已完成注册!为止。
5、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类资料是将来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与现场确认时的要紧查看依据。
注意:建议完成注册后立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登录个人账号,获得报名号并查询注册信息是不是显示正常。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准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使用PDF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打印出申请表后,申请人应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并在备注栏上注明自己过去获得的教师资格的类型和证书号。
注意:申请表应双面打印在一张A3纸上,请不要选择在线打印,导出的PDF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打印出的申请表上不需贴照片。如填报内容有变动,应第一在系统中改动,再进行打印,确保打印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三页不能手填、涂改。
8、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安全,申请人在用完报名网站后或离开电脑前,需要素击页面右上角的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申报系统,以免信息被别人修改。
4、上报申请材料需要
参照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需要筹备,具体需要请参见附件3。
5、联系方法
联系人:曹锁娟 付亮
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8年3月16日